据韩联社,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2庭今日对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做出一审判决,宣判其无罪。这距检方起诉已有1252天。李在镕等人涉嫌2015年在集团旗下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哄抬第一毛织股价、压低三星物产股价,以强化其在集团内的影响力,因此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 检方指控李在镕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股价和渎职等,有违《资本市场法》。但法院认为,两家公司合并目的并不仅限于强化李在镕在集团内的影响力,而且没有证据证明此举给股东造成损失,该案所有指控均无确凿证据。与李在镕一同被公诉的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前室长崔志成、未来战略室前次长(社长)张忠基、未来战略室前战略组长金钟重等13人均被判无罪。 此外,法院当天对三星生物制剂会计造假案一审判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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