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发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因“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挪用”等,被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哈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金监罚决字〔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挪用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哈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9日 |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农发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经理关云婕、时任农发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经理张婷婷,对农发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挪用事项承担责任,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哈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金监罚决字〔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关云婕(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挪用事项承担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哈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9日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哈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金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张婷婷(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市分行营业部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挪用事项承担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哈密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