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促进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若干措施》从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等三个方面制定8条具体措施,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购买二手住房的,由受益财政按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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