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告,粤开证券宁波惊驾路证券营业部的员工汤世峰在任职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投资者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