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全称是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职责。因为政府担心央行权力过大,或央行会被少数利益集团绑架,从而导致和其他国家相比,美联储成立日期较晚。这种担心主要是由美国的国家形态决定,各州政府以及老百姓不相信中央集权制度。并且,美国一开始是由一些独立的州以联邦的形式组成的松散组织,大部分的行政权力主要集中在州政府,而非联邦政府。因此,成立中央银行这样一个联邦机构的想法会引起各州的警觉,他们担心联邦政府想以此为名来扩大自己的权力范围,从而导致缩小他们的自主权利。
美国第一次尝试建立中央银行是由第一任财政部部长Alexander Hamilton在独立战争结束后向国会提议成立的一个全国性银行——美国第一银行,主要负责帮助美国各州发行债券,以逐步偿还独立战争时期累积的债务,另外,该银行还可帮助保管财政部的存款及处理其他联邦政府财务上的收支,国会只批准该行经营20年。它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一个政府监管机构,实际上还是私人性质的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要吸收储户的存款以及发放贷款,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股东也可以决定第一银行如何经营,而第一银行70%的股权都属于欧洲人。所以当时很多美国人担心这家银行是欧洲金融家族控制美国的一个工具,所以在1811年,20年经营期限到期后,国会没有续批,这家银行就被关掉了。
但过了5年,因为英美再起战争冲突,导致美国的州内银行陷入混乱,为了恢复银行秩序和处理战争债务,美国再次考虑成立一个类似第一银行的中央银行。1816年由美国国会投票通过,麦迪逊总统签署法案成立了美国第二银行(The 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第二银行性质和第一银行相似,依然属于商业银行,且还是只有20年经营期限。但因为第二银行只帮助美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商人和富豪,而不为当时占美国人口多数的农民服务,所以第二银行的执照在20年期限到期后,也没有通过国会的审批,于1836年被迫关闭。
在之后的70年时间内,政府没有再试图建立一个类似中央银行的机构。但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张,放任自流式银行体系的缺点也逐渐暴露,银行挤兑造成市场崩溃的情况经常发生,由于挤兑造成银行大规模倒闭的金融危机每隔几年就要发生一次,尤其在1893年的危机中,美国有超过500家银行相继倒闭,很多人的毕生积蓄一夜之间消失了。1907年危机再次爆发,股票市场上一些投机者试图操空股票,但没有成功。贷款给这些投机者的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造成惨重的损失。1907年10月,纽约第三大信托投资公司可尼克波克被迫宣布破产,从而引发了一场席卷美国的金融海啸。存款纷纷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被提走以避免损失。这种银行挤兑很快从纽约蔓延到全国各地,一场类似1893年金融危机的市场崩溃即将发生。当时,摩根大通(J.P. Morgan)的创始人摩根立刻召集最重要的几家金融公司的总裁开会,要求大家一起拿出资金帮助面临挤兑的银行,他自己也拿出资金帮助金融市场渡过危机。从一定程度上讲,摩根当时扮演的角色正类似于2008年拯救金融市场的美联储。
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让公众逐渐意识到,自由松散的金融市场存在很大问题,国家亟需一个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适当监管,同时起到兜底作用,向被挤兑的银行提供紧急贷款,以此稳定金融市场信心。
美联储的成立也吸取了之前中央银行的失败经验,采用了联邦政府机构加非营利性机构的双重组织结构,从而避免货币政策完全集中在联邦政府手里。美联储下面的12家联邦储备银行就是由当地所有的商业银行持股,属于私营组织,不属于联邦政府机构。
这些区域银行在行政事务上拥有自主权,但决定最后加息降息等关键货币政策的,还是中央最高决策层——FOMC(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由12个成员组成,其中的7位执行委员(含美联储主席),均由总统直接任命,剩下5个席位由12个地方联储主席每年轮值担任。因纽约联储重要性极高,所以长期霸占其中一个席位。
FOMC每年要开8次会议,每次会议会讨论是加息还是降息,这里的利率可以理解成美国银行间的隔夜拆借利率,同时也被称为联邦基金利率,最后加/减多少bp会呈现在之后的会议纪要中。这12个FOMC成员每个人风格不同,对利率的预期也不一样。有些人非常鹰派,有些又是大鸽派,特别是12个地区联储轮值上任的时候,如果有大鸽派轮值当选,那股市会提前狂欢。
美联储和市场之间的平衡,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它具有完整的独立决策能力,不用经过总统或者任何立法机关的批准,也不接受美国国会的拨款,大多数成员任期为14年,跨越多届总统以及国会任期。不过,它需要服从国会的监督,要在政府建立的经济和金融政策的总体框架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