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的最新行政处罚情况。据悉,此次整治行动中,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拒收人民币现金被合计罚款26万元,此举彰显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和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根据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在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的策略。对于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该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同时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保险而受到处罚。具体而言,该公司在2023年11月30日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9万元罚款。同时,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另一家受罚公司为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车险而同样受到处罚。在2023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与此同时,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强调,社会公众在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时,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进行维权。同时,广大经营主体也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并尊重公众的支付选择权。通过这些措施共同打造一个现金和谐流通的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其处罚结果充分展示了中国人民银行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未来,该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以确保人民币的正常流通和市场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