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达数年的法律拉锯战后,京东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二选一”垄断纠纷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认定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了严重损害,并判决阿里向京东赔偿10亿元。此消息一出,立刻在业界和公众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一判决是对京东多年来坚持反垄断立场的肯定。京东方面表示,“二选一”等垄断行为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削弱了市场发展的创新和活力。此次胜诉对于维护电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这场官司的历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早在2015年双11前夕,就有品牌因受到某平台的压力而撤掉了在京东的会场资源,这一事件成为了京东实名举报阿里“逼迫”商家“二选一”的导火索。2017年,京东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经过多年的审理和质证,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阿里曾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这一裁定为案件的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而在不公开质证阶段,双方也围绕各自的主张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阿里方面表示尊重。他们表示:“我们已获悉此消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不过,对于阿里来说,这一判决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作为电商行业的巨头之一,阿里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反垄断的压力和争议。此次败诉可能会对其未来的经营策略和市场地位产生一定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本案判决前不久,京东与李佳琦之间因“全网最低价”问题引发了一场风波。京东一采销人员在朋友圈公开喊话李佳琦称,其所在公司因某款海氏烤箱的京东价格低于李佳琦直播售价而收到了品牌商的律师函。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关于价格垄断的讨论。对此李佳琦背后公司美One方面回应称并未签订所谓的“底价协议”,也未要求品牌进行任何的二选一操作;定价权在于品牌自身。这一事件虽然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但也反映出电商行业中的竞争之激烈和复杂。
总体来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的判决结果对于维护电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提醒了其他电商平台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竞争规则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诚开放无套路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