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快讯:
2023年9月22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决定对上海世茂建设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谴责。该决策是基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未能及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定,影响了债券持有人合理的信息获取预期。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世茂建设在2015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迟至2023年3月31日才披露中期报告,5月31日才披露年度报告。此前该公司同样因未按时披露报告而受到通报批评,未能针对此进行及时整改,再次发生同类型违规行为。
对于此次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的许世坛和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汤沸负有主要责任。他们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吸取前次违规教训并积极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导致公司连续发生同类违规行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尽管有关责任人提出异议理由,包括行业环境等外部困难、新任审计师首次审计以及已向上交所汇报年度报告披露进展等,但上交所认为这些不能成为免责的合理理由。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编制、披露安排,确保定期报告的及时披露。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决定,对上海世茂建设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将此情况记入诚信档案,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被谴责方若不服决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但复核期间不停止执行处分决定。上交所提醒发行人及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