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国家
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8件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针对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利用
虚拟货币为媒介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其表示,当前越来越多的非法买卖
外汇犯罪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实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以
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间接实现外汇与
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应予依法惩治。对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犯罪事实进行引导取证、审查判断,需要熟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技术特征,以利于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