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目前所有妇女生育医疗费用均有相应的政策安排予以保障,都可通过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做好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相关工作,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工作,更好保障其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在内的各项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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