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功能。加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实时动态跟踪,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提醒、事中审核转变,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强化智能审核、智能监控、行政执法等模块应用,实现医保日常审核、行政检查和执法流程可调度可追溯。及时梳理完善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加强动态维护升级。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规范、科学的常态化智能审核和监控体系。强化智能监控场景应用。加强对频繁开药、频繁门诊、诊断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超量开药等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的异常就医购药行为监控,锁定并查处高风险医保账号和人员。深入开展国家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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