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30日消息,广州市南沙区潮尚肠粉店因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经营活动,被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警告。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南沙区潮尚肠粉店在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9月19日期间,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洪瑞青进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该店铺已于2023年9月27日前提交整改报告,店员洪瑞青离职,新员工刘炜桐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确保全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已取得健康证明,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广州市南沙区潮尚肠粉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员工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违规行为。因本次违法行为,店铺接受了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