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11月15日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根据修订稿,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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