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9日消息,汕头市金平区振君酒业商行因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红酒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来源手续,被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540元。
根据公告内容,汕头市金平区振君酒业商行于2023年07月05日销售无中文标签、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手续的进口预包装食品“BIN407”红酒2瓶。该“BIN407”红酒原产国为澳大利亚,是当事人朋友所赠送。购进价格为0元,销售价格为520元/瓶,货值金额合计1040元。销售总额为1040元。违法所得为1040元。
汕头市金平区振君酒业商行违反了《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食品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以及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此,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40元,并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540元,款项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