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25日消息,高安市运利汽运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青田县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捌拾伍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5日09时20分,赣C9645U重型自卸货车(4轴)行经X211(秋高线)高岗、彭括方向K5+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7.4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49吨。经调查,高安市运利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高安市运利汽运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捌拾伍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