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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数字货币的通用性至关重要

2023-10-27 1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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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文章《支付系统与数字货币》,详细介绍了支付系统的演进和数字货币的分类。

来源:移动支付网

近日,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在《中国金融杂志》发表文章《支付系统与数字货币》,详细介绍了支付系统的演进和数字货币的分类。

他表示,是支付系统的数字化催生出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无法单独建立和存在,需要依托于支付系统才能运行。

从概念上看,数字货币可分为广义的数字货币和狭义的数字货币。就广义概念而言,任何形式的数字化支付工具都可在一定程度上被称为数字货币;狭义的数字货币往往由技术开发者自我界定和命名,他们通常会认为自己开发出来的数字货币才是数字货币,别人开发的都不是,所以往往就有争议。

他认为,要用广义的支付系统数字化来理解数字货币出现和发展的整个进程,这样就可以在更大的空间上来理解、选择、推进、试验。狭义的数字货币说服力不强。此外,数字货币的研发也要服从竞争原则,竞争力强且符合市场条件的就能获得更广泛的应用;不能因为自己想占上风,就说别人的都不是数字货币,只有自己才是,这没有说服力。

从属性上看,周小川将数字货币进行了多维分类:

第一,以账户为基础(account-based)还是以代币为基础(token-based)。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以太币是以代币为基础的。而现在的账户支付,包括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是在账户基础上的数字化支付。贷记卡、借记卡也是账户系统上的支付。

第二,面向零售的还是面向批发的。如果是经中央银行的银行间(或金融机构间)交易,不管金额大小,都属于批发;其他企业之间、商户和个人之间的交易实际上都算零售。各国对批发和零售的定义也不完全一样。很明显,国内目前所做的,不管是微信、支付宝还是数字货币研究所研发的数字人民币,都比较注重零售。

第三,私人发行的还是中央银行发行的,据此可分为稳定币和非稳定币。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稳定性高;其他发行人发行的是私人数字货币

第四,中心化的还是去中心化的。这与以账户为基础还是以代币为基础是相联系的。中心化被认为有政府管制的意味,因此去中心化一度非常流行。

第五,计息的还是不计息的。也就是说,数字货币不论是谁发行的,到底对持有人付不付利息,其实在政策上是可以选择的;也可以今天不付息,以后需要时改为付利息。如果数字货币能够付息,其实又多了一种用途。在金融危机或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一些国家可能需要实行负利率,这样计息的数字货币反倒有了优势。

周小川认为,数字货币可按不同维度有多种分类,至于每种分类是否理由充分、未来是否站得住脚,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当前多种技术、多种方案并存、相互既合作又竞争的条件下,各种类别的通用性(interoperability)至关重要。

他表示,通用性是未来各种数字货币必须考虑的重要特征。数字货币在零售系统推行时,也会面临过去推行信用卡过程中所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尤其要处理好发卡行、卡组织、收单机构、持卡人这四方的关系和利益。

从货币层次上,数字人民币现阶段发展主要针对M0,即流通中的现金。周小川表示,中国数字货币聚焦于M0,不能理解为就是现钞,不见得仅限于现钞。

对于M1是商业银行货币还是中央银行货币?他则表示,M1存款账户里的资金也都是高度可靠的,其可靠程度与银行大小以及是否加入存款保险、是否在存保限额以内等相关。商业银行受到高度监管,存款受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大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在安全性上基本完全等价于中央银行所发行的货币,是不会出问题的。用可靠性概率来表达货币的可靠性,如果说中央银行印发的纸钞有99.9%的可靠性(为什么不说100%,是因为纸钞极个别也会出问题),大型银行或者说大中型银行在存款保险限额以内的M1,至少可靠性也是99.5%。

他认为,数字货币聚焦于零售支付和M0,和效率差距有关系。在进一步数字化时,有的领域效率能改进50%,大有潜力;有的领域原来已经高度数字化,效率再提高的空间可能只有10%,朝这方向来开发数字货币的积极性和紧迫性就会小一些。因此,他表示,经过效率改进空间的分析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数字货币更看重零售支付和广义的M0领域。

目前,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对此,周小川表示,双层运营体系旨在容纳若干个技术路线并行开发与试运行,中央银行在第一层进行总体设计后,第二层机构都可以发展数字货币或发展数字化支付系统。

而针对第二层机构之间的竞争,他认为需要有协调、有规范、有监管。一是第二层支付机构要持牌进行,以支付为入口发展其他银行业务应依规分别申请牌照,不能随便越界;二是开发的产品要安全、规范,要服从相关监管,特别是必须遵守反洗钱、反恐融资、反武器交易、反毒品交易、反跨境赌博、保护用户隐私等规范;三是产品推行一定时间后应该努力实现通用性或可转换性,这并不是要求产品从一开始就要通用,因为这样可能遏制了创新,但长时间不通用则会影响整个支付系统的效率和用户利益;四是不能独家争抢金融基础设施,不能搞排他措施,不冲击整体安全性和效率。

央行则需要在数字人民币项目中扮演监管和维护币值稳定的角色,重视清算基础设施建设。所以他表示,在不同的支付产品之间,中央银行可以促进它们之间的互联互通,提升产品之间的互操作性,让不同支付产品之间的切换更加方便。

因此他也强调,双层体系是国内开发数字货币过程中一直坚持的架构,这也说明,中国的数字货币体系研发是一种有序发展、多种支付系统、多种数字化渠道并行、互相竞争、相互提高、与时俱进发展的设计思路。双层体系中的研发与试点项目计划可能包含着若干种可以尝试并推广的支付产品。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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