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16日消息,新疆新顺鑫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被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16日09时40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衢州市柯城区园区大道力捷化工门口检查时发现新疆新顺鑫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疆新顺鑫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衢州建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新疆新顺鑫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行为。对此,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其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