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0x00pluto
之前有一些做 web2 企业的小伙伴,问我 DAO 是什么?天天听这个概念,希望能找些全面一些的介绍来普及一下,所以就有了这次的研究主题——
在不断深挖的过程中,从网上找到了大量的文章资料(特别感谢这些文章作者大佬们),所以就把这些资料按照结构整理出来。
一方面希望对大家有用,另一方面做个总结提升学习效果。
DAO 即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中文意思为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理解这个概念,需要从其三个组成成分进行分析。
第一次把 DAO 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提出并在文档中进行明确的定义是在初版以太坊白皮书。Vitalik 在白皮书里把去中心化组织归类为两种,DO(去中心化组织)和 DAO(去中心化自主组织)。其中 Autonomous 是指组织完全依赖部署在智能合约里的代码,实现持续的、不被外界干涉的自主运行。
In the future, more advanced mechanisms for organizational governance may be implemented; it is at this point that a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DO) can start to be described as a 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DA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DO and a DAO is fuzzy, but the general dividing line is whether the governance is generally carried out via a political-like process or an “automatic” process.
在未来,更先进的组织治理机制可能被实施,从那一刻开始,一个去中心化组织 (DO) 将被可以被描述为去中心化自主组织 (DAO)。DO 和 DAO 的界限有时候是模糊的,但有一个通用的分界线可以参考 – 治理是通过类似政治的协商过程完成 (DO),还是「自动化」的过程 (DAO)。
以太坊白皮书 2014.12 版本
1.1.1. 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
与现在常见的组织管理形式相比,DAO 存在明显的去中心化特点。但中心化与去中心不是非此即彼的,许多的 DAO 组织也或多或少的依靠中心化开启或者维持,并未做到绝对的去中心化。因此,从自由度的角度来理解更加准确,即展现出明显具去中心化尺度的组织。
1.1.2. 自治(Autonomous)
「Autonomous」- 中文译为「自主」,也常被翻译为「自治」。这是在我过去几年的学习和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词。它是 DAO 里的「A」,也是自主世界概念里的「A」,还代表了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期望 - 自主智能体(Autonomous Agent)。
作为新方向,大家对 Autonomous 的理解自然有很大的差异。 到底什么是 Autonomous?不同领域的 Autonomous 含义是否一样?绝对意义的 Autonomous 是否存在?
今天斗胆来拆解一下这个词的前世今生。
Autonomous - 由 Auto 和 Normos 两个希腊语单词组合演化而成。「Auto」在希腊语里指「自我」,而「Normos」则来自于拉丁语中的「Norma」,一种木匠用的九十度直尺。在古希腊的原始含义中「Autonomous」指的是有权自治、制定自己的法律且不受更大管理机构控制。
古希腊并不是像现代国家那样的统一国家,它由众多城邦(polis)组成,每个城邦都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拥有自己的治理结构、法律和习俗。不同的城邦有不同的政府形式,例如雅典是民主制,而斯巴达是寡头制和君主制混合体,而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存在竞争或冲突。自治这个词源于此时,反映了这些城邦及其公民在分散且竞争的环境中保持其独特身份、治理结构和生活方式的愿望。
随着时间的推移,自主的概念开始应用于个人,指个人自主按照自己的原则或信仰行事的能力。被加密圈视为经典的《主权个人》一书曾就经济自主、技术赋权等角度深入探讨了个人自主性这一话题。
当科技继续进步,「自主」一词开始有了新的含义 – 「无需人工直接干预或外部控制即可运行的机器或系统」。如今,「自主」通常与技术联系在一起,比如无人驾驶会被成为「autonomous driving sytem」。这些系统「自主」运行,它们不需要持续的人工监督来运行。这种现代解释仍然带有「自我治理」的核心思想,但其背景已远远超出了古希腊人的想象。
「自主」这个词的含义变化展现了文化、技术和社会是如何塑造并改变大众的认知。
1.1.3. 组织(Organization)
通常,DAO 被视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公司。固然,从公司的层面去理解 DAO 更具商业和现实意义,但我们需要明确 DAO 并非某个具体的组织实体,而是一种通用的组织形式。DAO 不仅可以是公司,还可以是任何需要人类参与的组织,如合作社、网络平台、社区等。
青色组织的结构分散(去中心化),以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为特征,小型自治团队为实现共同的组织目标而合作。目前,许多企业正通过朝这一新的组织结构转型来谋求发展。
1.2.1. 组织范式发展
反应 - 红色范式:最初阶段,单一家庭,几十人,未形成的自我意识阶段,觅食打猎,没有劳动分工,没有领导。
魔幻 - 品红范式:有意识阶段,小家庭,数百人成员。自我分化出来,简单的因果关系,认知没有抽象和分类,没有庞大数字概念。死亡非真实。不存在组织。
冲动 - 红色范式:酋邦以及帝国雏形,出现组织生活,自我意识完全浮华,自我与他人世界分离。死亡真是。世界充满危险,武力、强大。思维方式非黑即白,强弱、你我。分工成为可能,存在首领、士兵、努力。
服从 - 琥珀色范式:农业、国家与文明、机构、科层制以及组织化宗教时代。能够理解因果关系并领会线性时间,预想未来。农耕发展,引发酋邦向国家与文明的转变。对他人感受和观念的察觉,皮亚杰。自律和自制发展,道德发展。世界观静态性。
成就 - 橙色范式:新面貌,有效性取代到的成为决策准绳,效率和效果的标准。认知能力提升,引导行动。启蒙运动、工业革命出现,二战发生。自由意志的发展和提升。
多元 - 绿色范式:「有效或无效」标准取代了琥珀色的「对错」的绝对真理。坚持公平、平等、和谐、社群、合作与共识,归属感。打破传统,颠覆种姓、社会等级、父权制、制度化宗教以及需要消解的结构。尽管橙色在如今的商业和政治中仍然占据主导,但绿色在后现代学术思想、非营利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群活动积极分子中非常盛行。以绿色视角行事的人注重关系甚于结果。
进化 - 青色范式:以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为特征,小型自治团队为实现共同的组织目标而合作。调服自我恐惧;以内在正当性为指南:制定决策的衡量标准从外部转移到了内部;生活是一场逐步开始的旅程:有壮志,但并不野心勃勃;褪去社会面具,朝着自身的真实,本质不断成长,具有内驱力;基于优势:更加温和实际的关注局限性并与其和平相处 ,用同理心和欣赏来代替评判,从解决问题的视角转变为绽放潜能的视角;优雅地面对逆境:关注体验而非错误,改变成为个人 成长的张力;超越理性的智慧:采用定期练习的方式加深各种状态的体验;追求完整性:关注 bigger Piture,彼此是一个更大的整体;面向生命和大自然的完整性:在宇宙中为人类找到更真实和谦卑的位置;
1.2.2. 范式组织形式
红色组织:冲动 - 品红范式的升级版本。用现代化工具和思想。持续武力的运用,组织内无正式登记,无职位头衔,不利于扩展。强大却脆弱,首领绝对神话论。不擅长规划和战略,但面对威胁却反应迅速。
琥珀色组织:中长期计划,稳定且可衡量的组织架构。大型系统出现:大型灌溉系统、金字塔、长城等。殖民航运、商栈和种植园发展,天主教等出现。工业革命发生。政府机构、公立学校、宗教组织、军队发展。流程、供应链发展,计划性增强。等级制度发展,全球化组织出现,计划与执行被严格分开,制度出现。社会面积出现,身份角色增强,以及相对性。
橙色组织:宗教、跨国公司——沃尔玛、耐克、可口可乐,从架构、实践到文化深受「成就 - 橙色」世界观影响。数量级变化,得益于创新、责任与精英制的突破。组织是机器,橙色也具有阴暗面——创新和衡量标准(金钱和社会)。
绿色组织:废除权力与等级制度。如果权力的不平等总会导致高层对基层的统治,那就让我们废除等级制并授予每个人完全相同的权力。让所有的员工持有公司同比例的股份,所有的决策必须达成共识,没有人处于领导者的位置(或者,如果需要,领导岗位轮值)。在橙色范式上有增加了三个突破:授权、价值驱动文化和有感召力的宗旨、多利益相关者视角(重社会责任)。
青色组织:三大突破:自主管理、完整性、以进化为宗旨。青色组织模式:合弄制、去除中间管理层(以教练角色作为替换)、最低限度的只能部门、极少的狐妖 、团队的协调和知识共享。自主管理:有效管理的关键是基于同侪(同辈)关系的系统,既不需要达成共识也不需要层级。完整性:青色组织邀请人们展现内在的完整性,用自己的「全人」去工作。进化宗旨: 青色组织被视为具有生命且具有自己的方向感。组织成员被邀请去聆听与理解组织想成为什么以及服务于怎样的宗旨,而非企图预测和控制未来。
1.2.3. 青色组织结构的独特性
自我管理的团队 这是否意味着没有管理人员?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青色组织基于同侪关系原则进行运作,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工作有决策权,但也有责任与他人协作来获得成功所需的支持。简而言之,员工进行自我管理,不再有管理人员事无巨细地管理其日常工作。
畅所欲言 营造一种环境,让员工有能力并有意愿表达自己,从而带来创造力、激情和生产力。
演进的组织宗旨 青色组织的员工致力于满足终端用户或客户的需求。他们根据结果是否能帮助公司以最有效的方式满足客户需求,来对工作进行优先级排序并做出决策。因此,青色组织充满活力并不断发展,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快速响应客户的反馈。
2.1.1. 组建方式
和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DAO 组织并不通过法律与合同组织在一起,DAO 的核心框架落脚于「社区(Community)」, DAO 本身一般没有正式的领导层或者说等级制度,核心决策都是由社区意见通过区块链工具投票进行决定,组织成员更主动自愿的在社区里面提供价值,并获得社区通证的激励。
2.1.2. 信任方式
DAO 的核心优势在于组织规则由保存在区块链网络上的代码记录并运行,「Code is law」。在此基础上消除了建立信任的门槛和过程,使得全世界的组织成员在程序的约束下参与到组织中来。「以技术构建信任」本质上极大降低了组织成员相互之间、成员与组织之间建立信任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1.3. 信息透明度
DAO 的信息透明,大部分项目代码开源,任何用户都可以获得组织的全部信息。可以说相较于公司,DAO 不设置信息门槛,这最大程度地激励了组织内部竞争。社区里有能力且积极性较高的成员会比较容易的获取到社区的影响力和社区成员的支持,主导业务的开展。
2.1.4. 目标、愿景及参与形式
DAO 的建立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是并不必然以营利为核心,这一点和公司截然不同。DAO 是自由开放的形态,用户可以随时加入随时离开,与此同时 DAO 成员中参与者与所有者的身份边界消失,参与者一般也是通证持有人。除了参与构建项目所获得的报酬,参与者也能够共享组织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而这种利益上的统一进一步强化组织共识。
这就造成了 DAO 人员与资源的流动性相当快,但是与此同时流动性又不断的筛选成员,强化 DAO 本身的共识,在此过程中发展良好的 DAO 成长速度飞快,参与成员又能从持有的通证或者对应的类似会员卡的 NFT 增值中获得不错的经济收益。
DAO 的实质是在于区块链技术基础上,以通证进行激励,以代码迅速凝聚和强化共识的新形态组织形式。DAO 对于组织运行的效率提升,可以说是革命性的。想象一下一家 1000 人的已经比较成熟的公司,可能只有少数核心成员及管理层会以主人翁的心态全力投入公司运营,其他员工或多或少都类似一个规划好的零件一般,能按时按量完成分内的工作就已经非常不错了(这跟公司的激励机制设计有关,但是激励机制本身又是成本);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凝聚共识,分工明确,有 1000 人稳定成员的 DAO 来说,人人争先主动为社区投入时间、精力与资源,爆发出来的活力和能力会是很难想象的。
2.1.5. 组织形式
DAO不需要紧密的组织结构,而是去中心化地做出决策。与公司不同的是,DAO的决策是集体做出的,而不是由CEO或高管层做出的,规则的变更与执行是一步到位的。实际上,拥有一个或预定数量的DAO原生通证的成员可以提案更改智能合约、提出倡议、投资想法等并对其投票,具体方式因具体DAO而不同,从而推动DAO发展壮大。
我们可以看出,无论公司的治理结构如何扁平化,公司运营的核心目的还是要为股东创造最大化的利益,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导致员工与管理层的立场不一致,对于工作投入的主观能动性也不一致。DAO 在共识成立的基础上依靠的是成员的自愿劳动,劳动力的质量得到指数提高。
其次,传统公司的实际拥有者是投资者,好的公司更是基本把个人投资者能早期加入的大门早早关闭。公司获得成功,则一切价值都是归投资者所有,打工者只能获得有限的劳动报酬。而对于 DAO 来说,每个成员既是劳动者同时又是机构的所有者,利益和价值的分配通过代码来保障,而且机构的决策和运行又是完全透明的——某种意义上来说 DAO 的形态在
通证能合法持有的条件下,其实是一种更反资本主义的组织模式。
2.2.1. 需要自愿承诺
由于 DAO 的名称是「自治去中心化」,因此没有特定的权限。在「公司」中,「CEO」做出决定并向「员工」发出指示。在「DAO」中,首先没有「CEO」。当然,也没有「员工」的概念。在 DAO 中,金字塔结构基本上是被否定的。在 DAO 工作的前提是「每个人都积极地展示他 / 她的特殊能力并为项目做出贡献」。您始终是「提议者」和「贡献者」,DAO 需要您的建议和贡献。可以说,要想在 DAO 工作,你的项目和自己的兴趣需要有高度的契合度。当「你能 / 想做什么」和「DAO 应该做什么」重叠时,你的贡献就会最大化。如果你为 DAO 工作,没有人会给你指示。如果你可以贡献很多,你就会被认定为「核心贡献者」,会得到奖励和荣誉。
2.2.2. 不分年龄、性别或国籍,按绩效付酬劳
在 DAO 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您可以匿名参与。过去,在公司工作时,必须验证人的身份,但在 DAO,这种常识已经过时了。当您为 DAO 工作时,无需提供超出必要的个人信息。因为 DAO 是匿名的,所以也是按贡献付费的。无论您的年龄、性别或国籍如何,重要的是对 DAO 的贡献。史前的工人精神,如「比别人早上班,表现出忠诚」、「对老板要忠诚」,已经完全成为过去式。欢迎来到一个扁平化、按绩效付费的社会。
2.2.3. 奖励通常是代币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贡献的价格是「项目发行的代币」。如果您为公司工作,我们将「通过银行转账接收法定货币」。在 DAO 工作时,「在加密货币钱包中接收代币」是常识。接受法定货币作为奖励可以被认为是特殊的情况。作为奖励获得的代币可以当场出售,也可以按原样持有和管理。如果您认为您的项目会增长,您可能不会出售它,而是购买更多。这些代币通常是所谓的「治理(投票)代币」。您贡献的越多,您获得的治理代币就越多。您可以在项目的重要决策中反映您的意图和兴趣。以奖励为代币,创造出某种玩法,也是 DAO 的一个创新点。
2.2.4. DAO 的治理模式
早期的 DAO 一般会进行相对中心化的链下治理模式,通过工具实现社区对项目团队的弱约束;成熟的 DAO 更倾向于链上治理,实现投票和结果执行完全去中心化。
链上治理是通过智能合约来进行决策执行,社区的投票结果直接决定智能合约运行方向,不受任何主体影响。
线上治理的流程可以理解为从提案上传之后到提案实现,都是在链上的、透明的、自动的并且无法被纂改的一系列代码和智能合约的执行过程。
如果按初版以太坊白皮书的定义,现如今所有的 DAO 都不算 DAO。
世界在不断演化,Autonomous 一词在现实世界里经历了从自我治理到自动化运行 ( 治理 ) 的转变,到了加密世界则经历了一次逆向的蜕变。
从现实出发,有很多 DAO 的运营者不再坚持追求完全的基于代码的全自主运行,而是把更多的空间给到了social layer,Autonomous 的含义也就从自动化治理又回到了组织的自主治理。也可能是觉得这样的非自动化 DAO 才是当今技术所能支持的主流,以太坊白皮书也在后续的一次更新中删除了 DO 的概念,从而进一步模糊了 DAO 里的 Autonomous 的定义。而随着近两年 network state 概念的流行,DAO 中的 Autonomous 也愈发它在古希腊诞生之时的含义。
治理公开透明化:DAO 的成员对各类提案进行投票,并将投票得出的社区治理规则以智能合约的模式编码在区块链上,对所有成员可见,实现了治理的公开透明,打破了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民主、高度参与的投票:传统组织一般是通过少数人的投票来做出重要决策,而 DAO 可以让所有或大部分成员参与部分决策并向参与方展示投票结果。
根据参与各方的贡献来匹配收益:依托区块链技术,成员的劳动与权益得到精准的量化追踪,使得成员得到与其贡献匹配的权益。
规则难以篡改,降低摩擦成本:俗话说,代码即法律。在 DAO 中,除非绝大部分成员投票决定更改规则,已建立的规则无法被篡改,各方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或者说达成的共识运行 DAO,这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沟通成本,也减少了成员之间产生摩擦甚至纠纷的可能性。
3.3.1. code is law 挑战
这个世界是复杂的。加密技术带来了更加高效公平的所有权分发,带来更强的协调能力,各种不同文化和兴趣的社区便开始利用这些技术进行组织并共同行动。尽管加密领域的参与者普遍有着对「code is law」理念的认同,但江湖太过复杂,能在智能合约里跑的业务逻辑才有多少?指望用一套智能合约代码就搞定了一个组织的全部工作并能持续自动化运转,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社区的很多决策以及执行可能具有更复杂更综合的内容,无法完全通过代码和智能合约来约束;
3.3.2. 决策机制低效
DAO 的成员往往都是分布在世界各地,时区分布广,国际化程度高,如果需要社区迅速进行决策并执行的情况下,可能整个投票加编制上传可执行代码的过程过久,行动不够及时有效;
目前大部分 DAO 均采用一币一票的决策方式,但该等决策方式通常让每个成员参与每一个决策,可能导致整个决策流程较低效。此外,还产生了以下几个问题:(1)成员参与直接决策的意愿较低,不是所有提案都与每个成员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也无法确保每个成员都付出大量时间成本去了解提案并作出决策;(2)参与投票的成员的学识、社会经验、专业见解可能不足以支撑其作出正确的投票,而专业人士的声音也可能因其持有的治理代币较少而被淹没;(3)一个 DAO 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提案数量可能会越来越多,而成员没有足够的精力参与每一个提案的决策,需要根据专业领域、紧急程度区分不同的提案类型,减少成员的管理负担,避免成员被日益增加的信息流所淹没而陷入 FOMO(Fear of Missing Out)的消极情绪之中。
3.3.3. 技术上存在安全性问题
代码漏洞可能会造成安全问题,甚至产生 DAO 的巨大损失。2016 年,著名的 The DAO项目尚未落地就遇到了严重的危机,危机导致甚至了以太坊网络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治理,最终导致了以太坊的硬分叉。
3.3.4. 法律法规不明确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个问题,即 DAO 的存在在法律上适用于何处尚不清楚。例如,DAO 通常会创建「社区钱包」。但是这个钱包的归属无法界定。当收入累积在社区钱包中时,谁来支付应该征收的税款?这些都是 DAO 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
3.3.5. 运营 DAO 的工具开发不足
到 2022 年初,当你真正尝试运行 DAO 时,你就会意识到工具匮乏的挑战。
尽管已经开发了各种工具,但问题仍然是 DAO 参与者是否可以充分使用这些工具。例如,实现「可视化 DAO 成员的贡献并自动分配代币」等机制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人手或瓶颈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我们将放弃自主去中心化。此外,很遗憾目前很多项目必须使用 Discord 和 Google Docs 等中心化服务进行通信。
3.3.6. 有密码知识和常识的壁垒
参与 DAO 需要最低限度的加密相关知识。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Metamask」是一个异物。即使对 DAO 感兴趣,大多数用户也会感到沮丧,因为他们无法为 Metamask 提供资金并将资金连接到所需的链。
「在 DAO 工作」与「在公司工作」有很大不同。对于那些印有金字塔形常识工作风格的人来说,这种常识也将成为 DAO 参与的主要障碍。因此,可以说从很多国家创建一个 DAO 和 Web3 的创业公司是非常困难的。
3.3.7. 相应人才的缺失问题
DAO 的建设和发展并不是少数人(技术人员)的专属舞台,DAO 背后运作的整套机制设计也需要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的支撑,目前 DAO 的主要参与者仍然以技术背景为主,导致整体顶层设计和细节设计仍存在待完善之处,无法完整映射现实社会已有的所有功能和需求,也无法完全解决公司决策机制下产生的问题。
3.3.8. 去寡头专政 —— 不能只喊口号
传统的区块链项目尽管天天喊着「去中心化」的口号,但最终的结局大多都是「去了别人的中心化,而让自己成为了新的中心」。「巨鲸」们的出现使得项目的控制权被牢牢掌握在少部分人的手中,而大部分的民众只能成为庄家控盘下的「投机者」, 久而久之,民众丧失了对于项目的兴趣,也变得沉默寡言。
DAO 的出现的初衷正是意图改变这一现状,传统产业项目需要「链改」而区块链项目则需要「DAO 改」。而这一改革的重点主要在于需要具备「更公平的」的经济模型,「更合理」的控制层(Access ControlLayer)逻辑,以及「更透明」的财政与决策流程体系。
「去寡头」如果作为一个口号喊起来是没有任何压力的,但「去寡头」行为的本身甚至是反人性的,因为「人人都讨厌寡头,而人人都想成为寡头」。DAO 真正的魅力在于将无数散乱的个体统一成一个整体,从而实现组织价值,人们在 DAO 组织中应该「乐在其中」而非「控制欲的满足」。
在未来 DAO 的世界中,每个人的生活将与大量的 DAO 组织绑定在一起,谁又希望生活在一个「专制独裁」的社会中呢?
3.3.9. DAO治理要采用公司逻辑
当我看到很多的人在参与 DAO 的项目中赚钱了「洋洋自得」,赔钱了「破口大骂」,忽视 DAO 本身的价值理念而专注于投机的时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门口的彩票店,一到傍晚就挤满了人,有的兴高采烈,有的唉声叹气,但却久久不愿离去。可以说「福利彩票」与现在的很多DAO项目有着跨越时代的相似性。
这很荒谬么,然而这是现实。DAO给予了生态更多的可能性,具有真实的应用价值,因此不能完全将眼光局限在炒作上,才可能最终获得更高的回报(当然我不反对在信号明显的时候投机一把,因为在一个新的赛道初期,都会存在大量的认知差与信息差所带来的套利空间)。
我认为,DAO的治理应更加符合于公司治理的逻辑,而非传统区块链项目的逻辑。这两者之前的巨大区别在于分工的精细化的程度与组织的协调性。
想必大家都在公司工作过或是已经成立了自己的公司,那么一定知道对于一个健康的公司来说将会有三个较为完善的系统一个是业务系统,一个是决策管理系统还有一个是财务系统。
没有一家公司能在这三点上有缺失的前提下做大做强,这是因为在组织变大之后,业务,决策以及财务管理的摩擦成本将会变得非常之大,一旦超过边界之后效率会变得相当低。
在传统的区块链项目中,能够做强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实际公司作为支撑的平台型项目。例如以太坊的以太坊基金会与波卡的Parity/Web3 Foundation;另一种是只聚焦于某个技术实现或某一特定功能的产品,例如Zcash。但在区块链领域中,未来我们需要一个完全去中心化自治且能够完成巨大价值承载的实体,这就是DAO。
将传统公司的业务系统,决策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标到DAO上,其分别为提案系统,投票系统与国库。目前 DAO 的龙头Gnosis、Aragon等一系列 DAO 解决方案提供商都在开发底层的解决方案,目前最为主流的是GnosisSafe + Snapshot 组合。所以如果一些项目号称要成为巨大的去中心化组织而这些业务框架都看不到的话,那多半只是一个骗局。
3.3.10. DAO 模糊性目标的协调统一
在开始这一讨论之前,我们首先要确定什么是模糊性目标什么是确定性目标,其实这两个概念是相对的。
例如当我想吃个麦当劳麦乐鱼汉堡是确定目标,而我要吃麦当劳是模糊目标(不知道吃什么);当我想吃麦当劳是确定目标,那么我想吃饱就是模糊目标。这种辩证关系所带来的启发能够诠释什么是「DAO 化」,即治理目标的模糊化,并确定模糊化的程度。
这两个行为同样关键,并决定了 DAO 能在原有机制基础上起到多大益处或带来多大的隐患,这一过程也就是模糊目标的协调统一。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我想成立一个投资类型的 DAO 组织,那么我的模糊性目标的最上层就是获取赛道红利(就是赚钱),而这一模糊目标虽然自由性最强,但是治理难度却是最大的,只有拥有充分背景的大佬才可以 Hold 住(目前来看BITDAO就是这样一个组织)。
那么对于我而言我肯定完成不了,所以我只能将模糊目标下降一层,例如我要做一个炒作NFT的投资DAO,鉴于我充分的投资(被割)经验,我觉得我能治理好,如此一来我就设立了我的 DAO 的模糊目标。
在设立模糊性目标之后更为重要的一点在于我要坚决维护好我的模糊目标(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并吸引更多志同道合的人来参与。同时我还要相信,社区可以自主的向着这一目标前进。
很多DAO组织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创始人过于强势,特别喜欢微操(排斥异己),最终导致DAO的衰退。创始人或团队只要在方向和战略上保驾护航,不要干涉战术上的事情。70 多年前,我们华夏土地上也曾有过这样一位仁兄,最后去了台湾。
我在早期接触DAO的时候有一个疑问,我认为一大堆散乱的个体对于确定性的目标尚且很难协调和统一的时候,对于不确定的目标岂不是会更加困难么。
后来我想起大学时代曾经读过的凯文凯利的《失控》,里面讲到过的一些有趣的故事:对于蜜蜂或蚂蚁这样的低等动物,在一个零散的组织协调(信号传递是点对点的)与模糊的目标(搞点蜂蜜或找点吃的)的前提下,可以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尽管在数学上我们很难描绘或是推导出内在的原理,但这确实可以实现。因此我们应该相信,在DAO组织的模糊性目标治理下,最终也能够达成一致性,并向目标不断发展。
3.4.1. 「完全包裹」的DAO, 又称自动化公司
可以被完全包裹的DAO,既不是去中心化的,也不是自治的。
从国家角度来看,任何可以被一个或者几个法律实体完全「包裹」的DAO, 与传统企业没有区别。通过设计一个全面的企业架构,DAO使自己臣服于国家管理,国家可以决定通过忽略(或撤销)法人资格或者刺破公司面纱的方式,让DAO贡献者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为什么从怀俄明州到马歇尔群岛,所有精心设计的DAO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都注定失败。DAO面临法律风险,因为它们与今天的法律与金融系统背后的国家治理协议不兼容。DAO不是向后兼容的。立法补丁可能会修复一些分散问题,但是任何依赖集权的国家行为者的解决方案,都会不可避免地牺牲去中心化和自治所代表的价值。
要明确的是:传统公司没有错,在传统的合法金融协议上建立你的公司也没错!并不是所有公司都该成为DAO。在执行愿景、将产品推向市场和协调跨时空的复杂行为方面,层级指挥结构可能远比民主社区更有效。特拉华州的公司法经过几十年的磨练,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公司监管制度,为历史上最成功的经济赋能。玩这个游戏并不丢人。
一些传统企业称自己为DAO,是因为他们通过代币化和智能合约来自动化其行政和治理智能。当一家制造公司通过用机器人取代工人的方式,来实现流水线的自动化时,这事情本身并不构成修改公司组织架构的理由。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那些企图用智能合约取代律师和会计,以实现自动化的软件公司。因为这些公司本质既不是去中心化的,也不是自治的,我更倾向于称呼他们为自动化公司(这和Vitalik曾经描述的去中心化组织相一致,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称为「披着去中心化应用外衣的传统公司」),但是不管如何称呼,实质是它们并未产生根本性的新法律问题,现行公司法完全可以解决一切。
因此,将DAO完全包裹在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结构中,可能是关键贡献者(如创始人、CEO或者高知名度的主要开发者)保持对协议或财务的有效控制、或者通过收购资产、雇佣员工的方式,代表DAO在外部世界进行互动的最佳方法。被证明是正确的企业实体架构提供了最好的保护,防止有人试图让这些关键贡献者为 DAO 的行动承担个人责任。
3.4.1. 生态系统:作为 DAO 成员的企业
如果这些成员与其他 DAO 成员相比,不享有任何额外权利或权力,那么去中心化的自治公司可以在不牺牲去中心化或者自治权的前提下,欢迎公司成为其成员。从 DAO 的治理合同的角度来看,公司成员可以像其他成员一样。吸取 C-Corps 的经验,我称这些实体为D-Corps(我欢迎更好的名字)。
最常见的 D-Corp 形式是 DevCo公司,即雇用核心开发者团队的开发公司。事实上,大多数需要专业开发者驱动的 DAO,并不是以 DAO 的形式开始的,他们通常起源于常规的科技公司,而且大多数科技公司是特拉华州的 C 类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一旦 DAO 架构建成,DAO 横空出世,就必须做出一个关键的选择:开发公司是否要成为 DAO 的企业包裹层。
如果答案选择「是」,你可能拥有一个所谓自动化公司或者上述的传统企业。
如果不是,开发公司就应该从技术层面、法律层面将治理责任转移给 DAO。最重要的步骤如下所述:(1)将开发公司的财产与 DAO资产做隔离 (2)将对 DAO治理合同的控制权从开发公司及其雇员处清晰地转移给 DAO 及其成员。
在这些步骤之后,开发公司可以(而且经常)作为主服务提供者继续向 DAO 提供服务,根据 DAO 提供的合同从 DAO 国库中支付费用。同样,DAO 也可以欢迎其他公司成为成员;我们看到有这种情况,DAO 需要某些关键服务(如法律实体架构),但单独运作的成员无法独立提供这种服务。因此,他们要么与雇用他们的实体企业绑定,要么与 DAO 成员的分支组成 D-Corp 。通过这种方式,D-Corp 的有机生态系统可以作为成员来去自由,而不用牺牲去中心化和自治权。
终极目标是每个 D-Corp 都是 DAO 的可替代的服务提供商。为避免集中化风险,精心设计的架构和治理结构在这里至关重要。如果开发公司继续享有对 DAO 财政的关键控制权和治理投票的事实否决权,那么真正意义上的 DAO 荡然无存(当然,这是好的,但是这该是一个睁大眼睛做的决策)。
过桥公司(Bridge-Corp)是另一种类型的 DAO 成员,之所以叫过桥公司是因为他们允许 DAO 连接到传统的合法金融协议,因而可以充分利用链上找不到的传统应用。他们服务于非常狭窄、有限的目的,当不再需要时可以被随时解散。不像企业DAO 成员,这些实体在法律意义上是独立的,尽管在实践中受制于一系列它们自身的限定任务和有约束力的 DAO投票义务。
很少 DAO 起始于去中心化的组织,更遑论真正的自治。通常,始于中心化并经历去中心化的过程会更容易。过桥公司是有效去中心化的关键,在这个过渡阶段,需要企业承担诸如开立银行账号、签订合同、雇用员工、支付税款、出庭(以及许多其他功能)。早期,一个单一实体可以运行上述全部功能,但是去中心化的要求使得这只能是一个权宜之策。通过一系列过桥公司将资产和风险分配给多个实体,并确保恶意行为者无下手之处。随着链上解决方式出现并被 DAO 采纳以解决同样问题,过桥公司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基金会公司是过桥公司最常见的工具,是 DAO 可以用来开立账户、签订服务合同的最赤裸裸的一般法律实体。其它实体也越来越受青睐,如持有知识产权等资产的根西岛目的信托公司,和可以发行代币的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
3.4.1. 去公司形式:「真正的」DAO
对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来说,最纯粹、最有法律风险的实体结构是根本没有公司结构。
DAO 是一个固有的无政府主义概念。DAO 一词中的「自治」并不是指「自动化」,而是字面意思的「自治」。自治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的术语和概念,从无政府主义者2020 夏天在西北太平洋中心设立的「自治中心」、Hakim Bey的「临时自治区」,以及这一概念的类似用途可以看出。真正的 DAO 并不意味着依附于国家宪章,也不限于遵守某一套特定的狭义法律。真正的 DAO 不应该因为怀俄明州州务卿认为它应该解散就解散。 ——Gabe Shapiro|怀俄明州的法律DAO-saster
无形的 DAO 是无许可秩序下的终极理想形态,是完全通过激励机制协调的分布式企业。在规模上,DAO 的 DAO 通过可组合性提供稳定性,避免组织硬化风险,贡献者和组织可以
无缝将资源和人才转移到需要的地方。
这就是成熟期的 DAO 的承诺:形成稳定的合法秩序,无需强制性中间机构。
今天,很少有 DAO 可以达到这种理想状态。几乎所有无形式的 DAO 都会以包裹式或者生态系统方式,作为暂时保护机制以对抗法律风险。无形式的 DAO 很少有法律先例。真正去中心化的、真正的自治性组织不会被扼住命运的喉咙,没有人或者实体会被胁迫,也没有明显的渠道让外人来指挥和控制 DAO 的资源。换言之,中心化和治理行为本身就是 DAO 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来源,给诉讼者、监管者和银行等胁迫性市场行为者留下明显的打击面。
如果治理是风险来源,那么取消治理可以减少风险。有几个项目在采用这种方式,如 Reflexer (看它们的「去治理」过程,以及从启动期就被视为「无治理」)。这些项目的实验正受到律师们的密切关注,他们希望将这些经验加以推广。
对于完全包裹的 DAO,公司法几乎可以完全解决其法律问题。对无法律实体的 DAO 来说,情况则完全相反。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越发清晰的是,分散对 DAO资源的权利、自动消除人的自由裁量权,依然是 DAO 实现自治的最佳方式之一。围绕「法律去中心化」的共识正在形成,这是一种帮助 DAO 降低法律风险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新兴法律实践。
即使实现了去中心化、自治或「去治理」后,风险依然存在。毕竟,税务人员必须分一杯羹。因为真正的 DAO 具有天然免疫力,目标可能会从 DAO 转移到 DAO 贡献者本身——让我们回到第一部分讨论的有限责任问题。
幸运的是,我们的社区正在迅速迭代解决方式,以保护那些没有选择包裹式、D-Crops和过桥式架构的贡献者。
原初对 DAO 的定义代表着一种理想,一种技术赋权的期望,尽管当前还做不到,但这是一种美好而纯粹的追求。
而现在已经诞生出来的成百上千个 DAO,大家牺牲了技术层的强壮性,用文化层进行弥补,让拥有共同价值观的社区成员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更加强大的协调、激励以及所有权的分发,进而创造出了很多原本这世界不存在的模式和成就,这同样是时代之幸。
我过去的观点认为 随着加密技术的发展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 DAO 会逐渐减少对人的依赖。 可能今天我们还在用 gnosis 的手动多签方式管理社区财库,明天可能就打通了提案系统和财库系统实现分配资金的自动化。后天可能就把 DAO 里的角色通过一种方式放到链上,实现关键角色权限分配的自动化。自动化体系一点一点蚕食人的角色,最终在某一个时间点,DAO 由依赖人运行变成完全依赖代码运行。
但随着对更多项目的观察以及不同 DAO 在几年内的发展变化,我开始觉得现如今的社区 DAO 和畅想中自动化运行的 DAO 应该根本是不同的物种,他们未来会走出完全不同的道路,而不是在某一个时间点合二为一。
以人为主的 DAO 确实存在大量空间可以提升自动化程度以改善效率、协调和增加信任,但它的价值创造主体始终是社区,是社区里的每一个不同的个体。人,始终是重要的。
而畅想中完全依赖代码运行的 DAO,它的起点则可能是一些别的东西,比如 – 自主世界
自主世界 -「Autonomous World」,也常被简写为「AW」。这一概念由 0xPARC 在 2022 年首次提出。经过一年的发酵,开始被越来越多的讨论。自主世界是个相对复杂的概念,很多人把它视作全链游戏方向的一个概念,但我不这么认为。这是一个技术、文化、政治和哲学等多个领域的交叉地带。
在 Autonomous World 的概念中,世界并不是特指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是一个容器,一个容纳规则、叙事的地方。人类生存的世界当然是个世界,但《三体》也是个世界,存在于书本、B 站、腾讯视频和人们的脑海中。《仙剑奇侠传》《指环王》同样都是世界。世界也未必一定跟故事相关,例如化学也可以认为是一个世界。它同样提供了一个容器,也有自己的规则。
简单梳理了世界的概念后,再来看自主世界是什么。在定义上,0xParc 认为自主世界是具有「区块链底层的世界」。
Autonomous Worlds have hard diegetic boundaries, formalised introduction rules, and no need for privileged individuals to keep the World alive.
自主世界有着严格的叙事边界、正式化的引入规则,它不需要特权个体来维持其存在。
这句话描述了「自主世界」的三个核心特点:
1.严格 (Hard) 的叙事边界: 这意味着这个世界有一套固定和不可变的基准规则。它们不会随时间或情况而改变,为世界提供了一种稳定性。
2.正式化的引入规则 (introduction rule): 这表明进入和参与这个世界有一套明确和固定规则。这些规则包括如何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以及如何在其中进行互动。3
3.不需要特权个体来维持其存在: 这个世界是自我维持的,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个体或组织来维护或管理。
从这个角度讲,Autonomous World 反而更接近原初定义的 DAO - 在预设规则下自主运行,不依赖某个个体,也不依赖软性的规则或类似政治的协调过程。或者说,DAO 本身就是自主世界的一种形态。
这样一个自主世界的魅力何在?我认为是客观性。
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是客观的,没有人拥有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并不因为某个人,某个组织而存在。维持这个世界存在并运行的基础法则是物理定律,每个人都可以在同意物理定律下,对这个世界施加影响,并让这个影响成为这个世界中的客观事实。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