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发布公告,有关公司拟议境外债务重组的条款。在建议重组下拟发行的各项新票据须根据其适用情形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公司须证明其符合相关规定。鉴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正在被立案调查,集团目前的情况无法满足新票据的发行资格。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