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的通知,2023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0%;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左右。2024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产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通知称,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研究探索推广区域货运重卡零排放试点,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企业开发更多先进适用车型,充分挖掘农村地区消费潜力。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稳步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规模。
方案还提到,稳定燃油汽车消费。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鼓励实施汽车限购地区在2022年购车指标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购车指标,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加强产业发展监测与市场动态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消除地方保护行为,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鼓励企业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积极探索混合动力、低碳燃料等技术路线,促进燃油汽车市场平稳发展。鼓励企业加大高端化、定制化的房车、皮卡等产品供给,深挖细分市场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