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本周将出台立法,允许对大型跨国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不过要到2025年才会付诸实施。
新西兰财政部长格兰特·罗伯逊(Grant Robertson)周二表示,拟议中的税收将向那些每年从全球数字服务中赚取超过7.5亿欧元(8.1亿美元)、每年从向新西兰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中赚取超过350万新西兰元(约200万美元)的跨国企业征收。
他说,这将适用于新西兰应纳税数字服务总收入的3%,与法国和英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采用的税收相似,预计在四年内将产生2.22亿新西兰元的税收收入。
罗伯逊说:“很明显,国际税收框架没有跟上现代商业实践的变化和商业日益数字化的步伐。这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问题。随着越来越多的海外企业采用数字商业模式,我们对它们征税的能力受到限制,负担落在了少数纳税人身上。”
新西兰政府一直在参与经合组织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达成多边协议的谈判,但罗伯逊说,谈判的进展缓慢。
他说:“虽然我们将继续努力支持一项多边协议,但我们不准备坐等结果出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立法,如果经合组织的进程不成功,就会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