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亏损了,罚款;获利了,罚更多。
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52号行政处罚,对周杰、韩海龙操纵“朗迪集团”股票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880.5万元,并处以2倍罚款,合计罚没1.46亿元。
获利4880万元被没一罚二
处罚显示,当事人,周杰,男,1984年2月出生,韩海龙,男,1988年2月出生。
经查,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4月7日(以下称“操纵期间”),周杰、韩海龙控制使用“周杰”证券账户等46个证券账户,采取多种手段影响“朗迪集团”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共获利4880.5万元。
操纵期间共计104个交易日,账户组93个交易日参与交易。其中,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23日为建仓时段,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为拉抬时段,2020年2月17日至4月7日为出货时段。
出货末期,朗迪集团曾连续4个跌停。
在操作手法上,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买成交量占市场买成交量超过10%的有44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2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6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4个交易日,超过50%的有1个交易日;47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
操纵期间,周杰、韩海龙典型操纵手段如下:
一是盘中连续买卖拉抬价格。操纵期间,账户组在12个交易日22个时间段的交易中存在盘中拉抬行为。如2020年2月14日14:39:10至14:41:35,账户组累计买成交36.49万股,成交金额813.9万元,账户组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70.83%,账户组时段内成交均价高于拉抬前一笔市场价2.99%。该时段股价上涨5.64%。
二是盘中连续买卖封涨停。操纵期间,账户组在4个交易日存在盘中封涨停行为,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日均达201.27万股,2020年2月12日,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比重最高,达到45.49%。
证监会认为,周杰、韩海龙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其中,周杰组织策划、实施交易,起主要作用;韩海龙在周杰的安排下联系借用账户、签订配资协议、具体对接交易,起次要作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周杰、韩海龙违法所得4880.5万元,并处以9761万元罚款,其中对周杰处以9272.94万元罚款,对韩海龙处以488.05万元罚款。
多起操纵股市案被证监会查处
近日来,证监会连续开出多起罚单,均涉及操纵股票市场情况。
8月2日,证监会对当代东方原实际控制人王春芳罚款200万元,王春芳控制使用75个证券账户,采取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当代东方股票价格,最终亏损1.56亿元。
今年7月,证监会对凤形股份副董事长陈维新等5名“80后”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包括市场有名的“华北第一操盘手”李卫卫。5人控制115个证券账户操纵“凤形股份”股价,最终累计亏损3.04亿元。
今年6月,“中国股票博物馆馆长”任良成控制201个账户操纵16只股票,非法获利7413.94万元。证监会对任良成处以“没一罚三”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没2.97亿元。
今年5月,证监会对柏堡龙副董事长陈娜娜等3人合计罚没300万元,陈娜娜三人控制92个证券账户操纵“柏堡龙”股价,最终亏损1234.96万元。
今年4月,证监会对吕美庆等3人总共罚没4700万元,吕美庆等使用18个账户控制超10亿资金交易“长春燃气”,最终被“没一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