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7月26日消息7月2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国家在支持城乡住房发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培植城乡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第185-203条涉及不少减免税项,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多个税种,部分列项减免力度较大。房产买卖或出租多项税费可免征。
具体如下: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方面,对于买卖房产或者出租有多项减免: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方面,以下25项税费都可免征:
1.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有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
4.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免征印花税
5.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购置安置房源免征契税、印花税
7.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8.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关印花税
10.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11.经营管理单位回购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免征契税
1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3.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
14.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15.回购经济适用住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契税
16.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17.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8.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9.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20.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21.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2.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
23.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免征印花税
24.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另外,在《共享发展指引》中还提到,要减轻个人收入负担税费优惠,如: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
25.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