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7月24日消息,对当前围绕中炬高新的一系列争议,中山火炬集团回应称:近年来,中炬高新经营出现明显的下滑,内部管理混乱,股东、广大投资者及员工对于公司当前的状况不满,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公司控股股东由于近年来出现严重的债务危机,为缓解其债务压力,控股股东利用其在董事会的优势地位,做出了一系列有损于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已经不适合继续掌控上市公司。目前中山润田持有中炬高新股票比例已经降至9.42%,火炬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已达10.8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山火炬集团表示,综上来看,无论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角度,还是股东权益保护角度,中山润田已经不适合继续主导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因此,火炬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发起临时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中山系股东会全力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及价值,股东最终都将受益于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中炬高新23日发布《关于不明身份人员意图冲击中炬高新厂区的情况说明》。说明称,7月23日凌晨,公司厂区外出现一起不明身份团伙意图冲击厂区,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事件。
中炬高新称,由于该行为并无合法的公司流程审批,且已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人员、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公司果断报警,并通知公司宿舍及附近员工志愿赶回公司协助企业维护正常秩序。公司安保人员和现场员工在1号门岗前筑起人墙,防范不明人员冲击厂房,双方一度陷入僵持。就在形势如此危急的情况下,秦某等新任高管丝毫不顾公司的经营秩序和员工的生命安全,独自驾车扬长而去。
5分钟后,开发区公安分局及附近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经警方处理后,上述不明身份人员于7月23日凌晨1:26离开现场。这是一起严重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该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和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阻碍企业正常运营,对员工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也对广大股东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害。
对于类似的行为,中炬高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同时对上述行为保留追究的权利。公司再次严正声明,上市公司的财产属于全体股东所有,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任何公然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将绝不姑息!
中炬高新内斗的来龙去脉:
2015年以前,火炬集团一直是中炬高新的第一大股东,直至2015年,宝能系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中炬高新,并在当年成为中炬高新第一大股东。但随后,随着“宝能系”债务危机的爆发,最新的股权架构显示,“宝能系”已降为中炬高新的第二大股东。
7月7日,中炬高新发公告称,决定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中炬高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中包括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周艳梅等四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这4人均有“宝能系”背景。如果在后续的股东大会上,该4人被罢免,那“宝能系”则彻底失去对中炬高新的控制权。
随后“宝能系”发起反击,7月12日,中山润田在声明中实名举报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涉嫌虚假诉讼、操纵证券的重大犯罪行为。不过随后,相关公司否认。
此外,7月18日晚间,中炬高新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李翠旭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翠旭先生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同时,公司还公告称,公司7月1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通过表决免去张弼弘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同时拟聘任邓祖明为公司总经理,拟聘任孔令云、秦君雪为公司副总经理。新获得委任的三名高管均有宝能系背景。
23日晚间,中炬高新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2日收到邓祖明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邓祖明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邓祖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邓祖明在岗时间为5天。
公开资料显示,李翠旭曾担任“宝能系”另一上市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6月起任中炬高新总经理。邓祖明同样为“宝能系”背景,2012年起在宝能集团任职,2022年3月起担任该公司总裁助理。
对于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聘任议案,火炬系”成员、董事长余健华和中炬高新董事万鹤群在反对理由中公开表示“三位人员完全没有调味品行业背景和任职经验且为现任宝能员工,任职能力存疑,聘任动机不纯”。
独立董事甘耀仁也在反对意见中提出,被提名人员仅有金融背景,没有经营实体公司的案例和业绩经验,没有管理财务和部门的履历经验,不能保证胜任。
中炬高新的控股子公司拥有“厨邦”和“美味鲜”两大品牌,很多家庭常用的厨邦酱油、厨邦蚝油、味极鲜等产品,均来自其旗下公司产品。这些品牌最终花落谁家,拭目以待。
为何姚振华会如此执着于中炬高新的话语权?事实上,中炬高新可以说是目前宝能系名下为数不多的优质资产,目前总市值约为272亿元。在宝能烂账无数的当下,中山润田所持股份折合的约26亿元,显得格外珍贵。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3年3月,宝能系旗下各家子公司共计成为被执行人1198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493次,姚振华个人也多次被限制消费。其中,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总金额为387亿元,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被执行总金额为216亿元,钜盛华被执行总金额为250亿元,三家公司累计被执行金额高达8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