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券商因研报违规受到监管措施。
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告,约谈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对两名员工分别出具警示。
经查,国融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制度规定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研究池管理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
徐倩作为国融证券研究与战略发展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是证券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个别研究报告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张志刚作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发布的某研究报告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国融证券合规负责人、研究报告业务负责人于2023年7月28日接受监管谈话。并对徐倩、张志刚分别出具警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份以来,随着各地证监局在全行业开展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包括信达证券、国泰君安、山西证券、国盛证券等均发生过研报违规,从而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形。
此前,对于部分证券公司研报业务内控薄弱环节、部分证券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证监会着重强调了要遵守四大要求:
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质量研报坚实基础。包括加强信息收集环节管理,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专业质量和合规水平,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