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6月30日,青岛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平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同意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平南营销服务部。
《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桃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同意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桃北营销服务部。
《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大田营销服务部的批复》,同意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大田营销服务部。
编者注: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第三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具备基本经营条件、服务能力严重欠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形,或因战略调整撤销分支机构,应提出分支机构撤销申请。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应审慎决策、程序规范、控制风险,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