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国家银行发表金融稳定报告表示,从瑞信危机事件来看,有以下三点与之特别相关的观察结果:
首先,遵守资本要求是必要的,但并不足以确保对一家银行的信心。
其次,AT1资本工具仅在当银行无法继续经营(point of non-viability)的问题迫在眉睫,并且有必要进行国家干预时才吸收损失。
在危机的这个后期阶段,AT1在一揽子措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为持续经营中的早期损失吸收而设计的AT1功能并不有效。
尽管遭受持续亏损并面临不确定的盈利前景,银行并未取消AT1工具的利息支付。
取消利息支付应能够迅速提供财务状况的缓解。
同时,瑞信也将面临市场负面反应的风险,并因此面临再融资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的风险。
第三,信心丧失导致的存款外流规模和速度前所未有,比流动性监管假设的情形更为严重。
瑞士央行还表示,将在法律要求定期审查TBTF(大而不能倒)法规的背景下进行彻底分析,经修订的流动性要求的实施也将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结果将在12个月内提交给议会,作为政府下一份系统重要性银行报告的一部分。
展望未来,瑞信的经验表明,需要审查TBTF框架以促进早期干预。
考虑到合并后的银行具有更高的系统重要性以及瑞士面临的相关风险,当局现在需要进行深入审查并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