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赴上海调研
6月8日至9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赴上海调研,围绕深化主题教育、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扩大改革开放等,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工作思路和政策举措。
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调整
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总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名单的公告》,对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共22家,其中,人身险公司12家,财产险公司10家。与原银保监会上一次披露的调整名单相比,具备资质的公司减少了4家,包括2家人身险公司和2家财产险公司。
5家保险资管公司高管任职获批
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多则批复,共核准5家保险资管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涉及的保险资管公司分别为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团体人身险业务将迎新规 提出八项“负面清单”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行业内征求意见。
警惕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风险
近日,中再专家刊发分析文章,回顾了我国商业预付卡业务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发展概况,并对单用途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风险要点作了评估。文章指出,单用途预付卡是当前稳定企业经营、促进消费回升、扩大内需的有效工具。随着各地预付卡法规、政策陆续发布实施,预付卡管理规范日益完善,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保险人应当充分识别和筛选预付卡履约业务风险,履约保证保险需注意三大风险。
【人事变动】
尚教研担任太平洋健康险总经理
近日,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原中国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聘任尚教研为该公司总经理。
牟毅磊获批担任三星财险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牟毅磊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郑爽获批担任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郑爽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杨景超获批担任上海旭升保险经纪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杨景超上海旭升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李楠获批担任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李楠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山田哲雄获批担任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山田哲雄(YAMADA TETSUO)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陈佳林获批担任安诚财险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陈佳林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周汇文获批担任中英人保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周汇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李磊获批担任华安财险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李磊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徐飞飞获批担任天安人寿河北分公司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徐飞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崔健获批担任华泰人保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崔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孙晓谦获批担任中国人寿财险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孙晓谦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刘旸获批担任光大永明人保河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6月12日消息,经审批,核准刘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行政处罚】
和诚安心保险宁波公司被罚 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6月12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披露了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28号)。和诚安心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对其罚款人民币28万元。
泰康人寿宁波分公司被罚64万元 欺骗投保人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18号、19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