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830,C类基金代码:01683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9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14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3年3月13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6月12日。
根据《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广发恒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3年6月12日提前至2023年6月9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3年6月9日),自2023年6月1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的合计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同业存单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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