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面着手助力 Crypto 发展的不止有香港。就在昨天,日本实施了修订后的《资金结算法》,并将稳定币定义为一种新的“电子支付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稳定币在日本法律框架中的地位,并制定了详细规则以规范稳定币在日本国内的发行使用,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会为市场带来哪些变化和机遇?
简单而言,修订后的《资金结算法》将数字货币分为了“类数字货币”型和“加密资产”型,此次重新修订法案的重点在于将前者单列出来分开——USDT 等法币硬兑的稳定币列入了“类数字货币”类型,并归属为外汇交易,因此这类稳定币的发行方将仅限于国内的银行、转账服务商和信托会社,且新法规对于发行商和代理商有着更加明确的规定,只有获得电子支付牌照的代理商才能够参与到这类稳定币的发行业务中来。
对于海外发行的稳定币,其监督主要是通过在日本国内的代理商来完成。代理商在此期间有义务保护客户的资产,同时金融厅出于反洗钱的角度,可以要求其提供转账记录以供查询。
而算法稳定币则被归属到了“加密资产”这一类别,其管理方式与其他数字货币一样,详细的《资金结算法》内容可参考官网链接。
事实上早在几个月前,日本国内就已经有银行参与到稳定币相关的业务中来,就在 3 月 2 日,G.U.Technologies 宣布与四国银行、Tokyo Kiraboshi Financial Group 和 Minna no Bank 合作展开稳定币实验,通过其开发的管理发行系统在 Japan Open Chain 上发行稳定币。
而三菱 UFJ 信托则在该月 28 号宣布与 Datachain 开展技术联盟,并进行“PVP 支付”试验,目的是为了实现未来国内发行的各稳定币之间的相互转账和交换。
不难看出,传统金融方面对新的稳定币法规总体还是持开放和肯定的态度,并积极地与 Web3 领域的公司合作以探索未来在这方面的业务,他们的参与也为稳定币在日本的推广和使用提供了可靠的支持和信誉背书。
美国众议院于 5 月 18 日召开稳定币听证会,共和民主两党就稳定币法案草案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州与联邦的监管权。共和党推动的法案主张允许稳定币运营商自主选择在任意州注册,而无需通过联邦储备委员会,且各州能够自由设定自己的标准;而民主党则主张由联邦储备系统发挥主导作用和最终决定权,并要求发行商遵守更多的条款以规范行业,目前双方尚未达成最终共识。
而欧盟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制定实施 MiCA(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的详细规则,其中对稳定币发行商同样提出了一系列的条件,包括获得官方许可、有一定的储备金等,此外欧洲银行管理局主席在上月表示“中央银行应该有权否决所谓的稳定币的广泛引入”,且“所有发行人都将受到强有力的授权和监管框架的约束”。
稳定币的解禁将为日本本土的 Crypto 市场带来新的机遇,而通过传统金融主导的稳定币业务在监管和推广上无疑会更加轻松便利,这也为这些机构带来了新的挑战,而修改后的法条究竟能够市场带来多大的影响呢?
来源:金色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