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工作,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银行保险监管法治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银保监会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通过党委集体学习研讨、中央宣讲团宣讲学习、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等方式,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着力发挥“关键少数”的风向标作用,在《求是》发表银保监会党委理论文章《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面向银保监会系统和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专题宣讲;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主持召开党委会、委务会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草案送审稿、规章草案等法治专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
二、着力健全银行保险法律制度体系
(一)统筹推进现代金融监管法治顶层设计。着力完善银行保险监管基础性制度体系,扎实推进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已上报国务院,重要立法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统筹立法规划,发布2022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出台部门规章10件、规范性文件23件,监管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二)聚焦重点推进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审慎监管,制定或修订资本管理、资产分类、关联交易、保险资金运用等监管规定。加强行为监管,完善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制度规范。压实机构监管主责,完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监管基础制度。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修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更好发挥行业保障基金效用。
(三)着眼长远做好立法研究。围绕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强化股东行为约束、完善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立法研究,高标准推进金融立法。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关重要法律修改充分听取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意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重视调查研究,会同行业协会、重点科研院校、大型金融机构成立课题组开展立法专项调研,夯实行业立法理论基础。
三、提升监管效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做好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开第五批43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从严监管市场行为,针对银行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代理退保”等开展专项整治。关注业务连续性、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管处罚震慑,全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620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561人次,罚没金额28.99亿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保持惩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
(二)重点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成公司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金融机构党建入章。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如期完成“明天系”6家保险信托机构接管工作。遵循市场规律,分类施策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探索市场化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多元处置路径,稳妥有序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守正创新,基本完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整改,对互联网领域存在的银行保险类业务“无照驾驶”、不公平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规范金融秩序。
(三)强化监管政策引领。坚持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加强政策引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稳经济大盘工作要求,先后出台10余项政策文件,引导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金融支持。优化金融供给体系,完善评价指标和激励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先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战略性领域和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举措,覆盖新市民的金融产品超3万个。保险业广泛参与医疗、养老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金融服务可得性、便利性持续提高。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
四、深化职能转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编制完成银保监会权责清单,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对银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合理划分子项、编制实施规范、确定实施要素。持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证照分离”改革和评估,总结巩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改为报告制,优化债券发行审批范围和机制。完成银行业保险业34条开放措施配套制度制定工作,鼓励具有专业特色的外资机构参与理财、养老、再保险等领域市场建设,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优化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法人监管主体职责下放,配套完善上下联动机制,确保属地银保监局接得住、管得好。研究人身险公司、信托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管评级,健全评价维度,综合衡量风险水平。加强评级结果运用,坚持风险为本原则,实施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实施保险机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二期工程。完善银行预警制度规则,银行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全面升级。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成全系统监管执法证件制发,实现执法资格信息化管理。健全属地局监管后评估、监管履职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不规范行为专项清理。完善监管强制措施、处罚裁量等执法规范,以法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刚性约束。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会机关行政应诉257件,办理完成36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97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0余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00余件。
五、依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调查,加大投诉督办、限期处理等督导力度,对拖延处理、化解不力、投诉集中的机构进行监管约谈,提高消费纠纷处理质效。公开披露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转嫁费用、违规格式条款、限制提前还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违法行为。围绕产品虚假宣传、保险销售误导、诱导超前消费、不法中介行为等,先后发布8篇风险提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投资、适度消费、依法维权。
(二)畅通各类矛盾纠纷解决渠道。12378热线全年接听电话253万通,全系统分类处理消费投诉41万余件。针对金融消费纠纷量大、复杂、频发等特点,与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受理调解案件27万件,调解成功15.5万件。充分发挥银行业保险业在线调解系统作用,线上调解案件11万余件,便利消费者“掌上”维权。银保监会机关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500余件,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系统发出信访举报办理文书4.9万余份,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
六、有力搭建法治建设保障体系
(一)强化监管科技信息化建设。印发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监管数据标准化建设,提高监管统计数据质量。试行一表通监管数据采集平台,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广应用,探索开展全流程线上银行监管评级。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许可申请、进度查询、批复结果在线办理。
(二)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行业协会发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手册,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股权管理基础建设,提升行业法治水平。开展“共促消费公平 共享数字金融”“3·15”主题教育宣传周,普及消费信贷、个人信息保护、理财打破刚兑等金融常识。打造法治宣传行业品牌,连续第十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举办活动80余万场,发放宣传品1.9亿余份,网络宣传页面浏览量3.7亿次,群众高频互动达4亿人次。
(三)加强法治建设人才保障。积极推进中国金融人才库建设,已入库1700余人。建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工作人才库,打造专业化处罚执法队伍。举办“法治监管”主题征文比赛,组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网络培训班”,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专题讲座,1.6万余名监管干部参训,培育法治思维,提升监管能力。
过去一年,银行业保险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风险处置、数据安全、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立法研究不够充分,立法储备有待夯实;银行业保险业基础立法项目需要持续推进;金融违法成本整体偏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同打击金融犯罪的合力还未充分显现,金融犯罪侦查体制、行刑衔接机制有待探索改革;监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待加强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加以论述,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作出重要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政府法治化水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2023年,银保监会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盯金融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