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13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召开。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审议意见如下:
1.请发行人进一步补充说明募投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并测算募投项目的盈亏平衡点,募投项目投产后毛利率是否可持续。
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业务技术先进性及创新性,工艺改进对生产稳定性的影响,如工艺改进对良品率存在不利影响,说明解决措施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3.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四级品率增加与外协增加的关系,对外协结算价格的影响及外协环节的质控措施;四级品的主要销售对象及其向下游销售情况,前述销售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如下:1.关于主营业务及毛利率。
根据申报文件,
(1)发行人2020年销售价格降幅超过成本降幅,2021年销售价格升幅低于成本升幅,2019年至2021年毛利率持续下滑,2022年因光伏等行业景气度上升带动毛利率提升。
(2)发行人中粗结构产品2019-2021年毛利率持续大幅下滑,2021年仅2.64%,招股书披露原因系外协加工增多;2019年中粗结构产品主要在本厂石墨化,2020年以后外协石墨化比例显著提升;2021年四级品占比显著上升并出现负毛利。
(3)发行人报告期模压细结构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单位产品外协成本显著高于中粗结构产品与等静压产品。
(4)发行人客户多为加工商,普遍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
请发行人说明:
(1)抵御成本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的措施,价格传导机制及有效性,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最近一期高毛利率是否持续。
(2)产品品级的核定是否存在行业规范,低品级残次品概率高是否与外协加工增多尤其是外协石墨化工序相关,四级品的主要外协厂商,提高产品品级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3)2021年收缩计划原因,收缩以后加大外协开支的原因,存货中模压细结构相关产品情况及处置计划。
(4)发行人客户主要为加工商而非终端应用商的原因,加工厂商向终端客户销售前是否提供加工服务,发行人是否存在资质障碍或不具备机械加工能力而导致无法面向终端销售的情形,是否存在向特定加工厂商低价销售(如负毛利销售中粗结构产品)的情形,加工商是否可以通过机械加工提高产品品级后实现加价销售,发行人与相关加工厂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
(5)在客户分散度高且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为他人介绍与电话联系的情况下,销售费用率低的商业合理性。
2.关于业务与技术。
请发行人说明:
(1)国内主要规模以上特种石墨企业在全工序生产中,业内通用的焙烧、浸渍环节取消或减少情况,比对各企业各环节生产周期,及由工序取消或减少带来的产品价格优势。
(2)结合相关模压技术研发和模压细结构产品产销策略,说明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在募投的等静压产品扩产项目上具体转化的可行性。
(3)特种石墨材料制造行业技术工艺创新的特点及其对研发人才的具体要求,发行人研发团队受教育程度与年龄结构情况以及高学历人才占比不高的原因。
(4)为适应市场竞争与产品创新的要求,发行人在研发团队、特别是新的核心技术人才的吸收储备、培养提升、激励约束等方面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3.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
请发行人说明:
(1)本次募投的必要性,募投项目投产后是否存在等静压特种石墨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下滑风险。
(2)发行人属于高耗能企业,未完成节能审查和环评批复验收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影响。
(3)参考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对公司及行业未来发展状况的预测,测算募投项目达产后的盈亏平衡点及时间周期,并说明其测算依据、方法及实现该平衡点面临的可能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根据前述市场需求量的测算依据,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来自光伏及半导体行业、锂电池的收入占比,结合目前发行人产品终端应用行业分布及商业拓展计划说明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份额占比测算是否具备合理依据。
(5)募投项目舍石墨化而取煅烧、混捏、压型的原因及合理性。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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