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263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263元。
处罚书显示,“屈臣氏韩国自然乐园纳益其尔芦荟舒缓保湿凝胶清爽温和滋润300mL”广告,使用了“92%芦荟原液成分”、“92%芦荟胶”的广告用语时,而该广告用语中文标签显示,产品名中"芦荟"指本品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叶汁",包装图中的"92%芦荟叶汁",92%指含有成分库拉索芦荟叶汁的1号配原料整体添加量为92%,库拉索芦荟叶汁的实际添加量为0.414%”。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92%芦荟胶”的广告用语,与商品成分不符。此外,当事人“补水战痘”、“不含防腐剂”、“始祖”等广告用户,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汉阳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阳市监处罚〔2022〕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6月28日作出(阳市监处罚〔202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7月6日作出(阳市监处罚〔202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其罚款4263元。
天眼查显示,重庆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2010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255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倪文玲。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格渥(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屈臣氏前身为广东大药房,由英国商人沃森(Thomas Boswell Watson)于1828年在广州创立,后来在1871年更名为屈臣氏公司,店铺扩展至香港、台湾、澳门等地。
发展至1981年,香港富豪李嘉诚看中屈臣氏发展前景,将其收购纳入长和(00001.HK)麾下的和记黄埔集团,并开始了大肆扩展之路。2015年,长和将和记黄埔集团业务与母公司业务进行合并,屈臣氏业绩便在长和年报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