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主”、“股神”、“老师”、“头部券商总经理”、“高手指导”、“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相信投资者朋友们时常会在论坛、股吧、微博、视频平台等刷到过上述的字眼。
近年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上的“非法荐股”已基本销声匿迹,但不法分子正将非法证券活动的阵地转移到了互联网上,通过直播、自媒体等形式非法荐股或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多种手段引人入局,造成投资者的财产损失。
2022年12月23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了《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通知明确: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还提到,要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蛊惑交易等涉股市“黑嘴”和仿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信息和账号。
《方案》提出,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助力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展证券业务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识别非法荐股和股市“黑嘴”的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择机公布一批处置处罚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金融界梳理近年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并盘点上述案例的共同特征,旨在提醒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 76个账户操纵股票、非法荐股吸金2400万,财经大V“翻车”
2023年3月,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易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两项非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没收、处罚款项共计9988万元。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易某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用于交易“三夫户外”股票。
易某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涉案账户组累计买入“三夫户外”1.94亿股,成交金额36.93亿元;累计卖出1.91亿股,成交金额36.2亿元。期间,账户组存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25.14%。
证监会还指出,经查,易某通过微博、微信提供推荐个股、预测行情、指导操作等证券咨询服务。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有534人加入易伟投资咨询群,并实际向易伟指定收款银行账户支付会员费,易伟收入约2400万元。
资料显示,易某,男,1971年11月出生,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其是前微博“知名大V”,粉丝数超37万人,自称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同时他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原董事。
案例二 财经大V诱导交易被三罪公诉
2022年7月,证监会在发布的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中通报了上海某坐拥400万微博粉丝的财经“大V”徐某诱导交易被三罪公诉。
据介绍,2021年以来,徐某利用自身财经“大V”的影响力,在微博、直播间等自媒体上大量发布含有“几千元(人民币,下同)即可开户做期权”“多空双向交易”“高杠杆、高盈利”等诱惑性词汇的广告信息,引导粉丝添加助理的QQ号或微信号,并下载“上证ETF(交易所交易基金)期权APP”开户交易期权。然而,该APP并非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平台,而是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上开户交易,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往往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经上海证监局核查,徐某等人搭建黑平台,利用自身“大V”影响力发布虚假广告,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累计诱导350余名投资者交易,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徐某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案例三 坐庄2年操纵股票90多次,获利超2亿元!巨额股市黑嘴被查
2021年10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会同深圳证监局查处了一起特大股市“黑嘴抢帽子”案件。
报道指出,2020年5月底,有股民实名举报一只名为“阳泉煤业”的股票买卖存在异常操作,且多个股市账户有交易趋同现象。随后,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会同深圳证监局对线索开展研判。经查,2019年11月以来,方某(方奕忠)团伙先后对70余只股票建仓,进行90多次操作,非法获利2亿余元。据悉,方某团队是在建仓后联合多地黑嘴团伙在“QQ群”“微信群”“抖音直播群”等社交媒体上对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买入。
案例四 “牛散”联合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股,涉案金额超20亿
2021年9月,深圳证监局披露,深圳证监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办一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大案,一举将位于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的14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获归案,其中7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该案主犯“牛散”系惯犯,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通过几名中介与多个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其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涉嫌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案例五:私募基金联手“黑嘴”“杀猪”,23人被抓
2021年5月,证监会通报了一起利用股市“黑嘴”操纵市场的重大案件,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郑某及其团伙与配资中介合谋,借入近4亿元资金和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股票价格,并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其反向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涉嫌操纵市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股市黑嘴”的表现形式和政策界限
“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
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主要指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蛊惑交易。主要指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3.抢帽子交易。主要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4.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行为模式1),及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模式2-4)等。
“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的表现形式和政策界限
“非法推荐基金”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等服务对象提供公募基金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产品的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业务活动。“非法推荐股票期货”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网络直播、短视频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室或发布短视频,以“主播”“播主”“博主”“圈主”等名义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2.微博、微信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3.软件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销售或提供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软件,提供股票、基金、期货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选择建议、买卖时机建议,预测价格走势等。
4.培训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推销“理财”“投资者教育”“财商教育”“炒股”“买基”等课程,举办投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根据《基金法》有关规定,“非法推荐基金(公募)”行为涉嫌擅自从事基金服务业务。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非法推荐股票”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法推荐期货”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温馨提醒:
1. 远离微信荐股、直播荐股,防范股市网络诈骗。
2. 线上股票群有风险,非法荐股有陷阱。
3. 直播荐股是非法行为,盲目跟从会上当受骗。
4. 警惕新型网络诈骗,防范线上所谓“老师”、大V、群友等非法荐股。
5. 网上“内幕消息”不靠谱,坚持理性投资是正道。
6. 讲学习,重识辨,远离股市“黑嘴”“黑群”“黑APP"和非法荐股。
7. 不要迷信“内幕信息”“股市黑马”,要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8. 不要轻信免费荐股电话、短信、微信和直播,谨防以推荐股票为名的电信诈骗活动。
9. 坚持理性投资,不信网络、电话等传销式蛊惑宣传,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防止上当受骗。
10. 不要迷信“炒股高手”,消除“天上掉馅饼”的幻想,改变“一夜暴富”心态,远离非法证券活动欺诈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