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16658;C类基金份额016659)于2022年8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83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3年2月1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3年5月9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已满足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了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兴华安裕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3年3月6日,并自2023年3月7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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