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泰兴市丁晓琴服装厂与上海竞心承峰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长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泰兴市丁晓琴服装厂诉称,被告长帆文化多次向原告采购服装,并签订合同,共拖欠原告货款51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讨仍未支付。被告竞心传媒系被告长帆文化的唯一股东,应当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上海竞心承峰传媒有限公司辩称,其与被告长帆文化财产独立,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长帆文化在原告处采购服装,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货款51.13万元;竞心传媒提供的财务报告、劳动合同以及长帆文化的财务报告来证明两家公司财务独立,故法院对原告要求竞心传媒对长帆文化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上海长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泰兴市丁晓琴服装厂货款5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