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停止个人住房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佛山住建局于2023年2月1日起停止个人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业务。
有业内人士指出,查册的主要目的在于,查询个人名下有无房产,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情况。停止查册,如果名下房产已结清购房贷款,可当做首套来买,相当于变相的“认贷不认房”,就是不看购房者买了多少套房,只看贷款是否还清。
全文如下: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停止个人住房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水利局: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佛建〔2022〕33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3年2月1日停止个人住房查询的对外查询业务。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异议复查、失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未成年个人住房查询、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业务同时停止。市民查询房产登记资料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
对于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市民可登录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房产交易专版的“合同自助查询与下载”栏目进行查询。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