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引导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实现在线化发展、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等海关监管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通过应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