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澳能建设(01183.HK)宣布,于2023年2月2日,澳能与GSS Energy订立不具有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据此,澳能与GSS Energy须根据约束力文件就于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及马来西亚(统称为「指定地点」)发展电动汽车业务互相达成战略合作,期限为3年,自合作意向书日期起计,除非澳能与GSSEnergy于期限内另行以书面协议终止。
据澳能集团内相关实体与GSS Energy集团将于随后订立的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条款,澳能与GSSEnergy的战略合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i)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及维护;
(ii)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销售及营销;
(iii)电动汽车(例如但不限于电动四轮车及╱或电动摩托车)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营销;(iv)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大湾区分销Giken Mobility Pte,Ltd.(GSS Energy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GM」)的Iso品牌电动摩托车;
(iv)在GSS Energy集团的生产产房制造及生产电动两轮车的电池组,及相关充电╱换电解决方案;
(vi)投资或促使投资另一方(如适用)有关发展电动汽车及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项目。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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