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2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黄某某公告送达与张碧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公告内容显示,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置顶公开向原告张碧晨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30日,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同时,黄某某赔偿张碧晨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