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容大感光(300576.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