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市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李明华)及相关责任人卢裕斌、钟廷安,因虚列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卢裕斌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钟廷安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琼银保监罚决字〔2023〕7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市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黄光灿)及相关责任人李春英,因虚列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市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李春英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琼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中国人寿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中国人寿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010.12亿元,同比下降3.68%;归母净利润311.17亿元,同比下降35.82%;扣非净利润311.82亿元,同比下降35.9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27.14亿元,同比下降1.3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01亿元,同比下降24.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7.35亿元,同比下降24.32%;负债率90.99%,投资收益1653.54亿元。
中国人寿(601628)主营业务:提供人寿保险及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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