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由新华社瞭望智库主办的第七届新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在论坛上表示,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好监管,是“创新友好型的监管”、是“发展友好型的监管”,而不是那种牺牲发展、牺牲创新的强监管、严监管。
李扬解释,监管只是手段,目的是促进经济金融发展、促进金融创新,一定要杜绝那种平时不闻不问、出了问题就停业整顿的情况反复出现。鉴于金融的本质是“流动”,让其停下来,好的机构也会变成坏的机构,好资产也会变成坏资产。
关于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李扬强调两个方面。第一方面,认真、严格执行已经颁行的各类监管规则。今后要规范公司治理,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落实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在保险领域全面启动“偿二代”监管等;另一方面,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等。
此外,李扬认为,我们的监管制度也需要更为科学,转变基本方向,从现在的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