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周二表示,已决定对特斯拉及其韩国子公司罚款28.5亿韩元(223万美元),原因是该公司对其电动汽车的行驶里程做虚假广告。
此前,特斯拉在2019年8月发布广告,称其电动汽车“至少可以行驶”数百公里,而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FTC)认为这是“夸大其词”。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广告中提到的距离只有在平均气温和市中心地区才可能实现。在其他情况下,距离会更短。在较冷的温度下,实际里程下降了50.5%。”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还指出,特斯拉在美国本土的广告中使用了“最多行驶326英里”等措辞。
此外,在充电速度方面,特斯拉也提供了虚假信息。FTC表示:“在没有提及类型和测试条件的情况下,(特斯拉)在广告中称,其超级充电站可以在15或30分钟内为汽车充满足够行驶数百公里的电量。”
FTC指出,这一“测试结果是基于具有高充电效率的优化条件,”并补充说,这种性能在普通条件下无法实现。
该机构补充说,特斯拉在2019年宣传了其V3型超级充电器的性能,但直到2021年3月之后才在当地安装。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还决定,以不正当经营为由,对特斯拉另行处以100万韩元的罚款。
这是针对特斯拉从2020年1月开始,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每笔订单收取10万韩元的佣金,如果消费者取消购买,就不会退还。
该监管机构表示,特斯拉还违反了韩国的规定,不允许买家在网上取消订单,而要求他们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