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局网站消息,为贯彻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诊疗康复方面的独特优势,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