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明确,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此次修改是继2020年3月20日证监会首次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来第二次修改科创属性相关指引内容。
2021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修改公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交所同步修订发布了《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新规分类界定了科创板行业领域,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继续坚守科创板上市的“硬科技”定位,同时明确“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两次修订都没有对房地产企业敞开怀抱。
但,与首次修改不同,本次《规定》的修改除明确禁止申报的企业之外,上交所同时表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从内容看,上交所再次强调了科创板的科技属性,随着注册制的成熟和发展,科创板、创业板等板块的区分和定位也在进一步厘清和深化。
数据显示,自2020年,科创板鸣锣开市,三年来,科创板实现了快速发展,突出了硬科技的成色。截至2022年12月28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正式突破500家,总市值累计已突破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