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2月21日收到银保监会黄石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罗征)及相关责任人戢炜杰、饶红、乐婷、张品芳,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发带风险敞口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对信用卡监控管理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通过借新还旧掩盖不良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对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189万元;对责任人戢炜杰、饶红、乐婷、张品芳分别予以警告(黄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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