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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宁县实行购房激励政策:首套房最低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022-11-24 14: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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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甘肃省庆阳市宁县11月23日发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一年。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在国家规定最低标准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金融界11月24日消息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11月23日发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一年。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在国家规定最低标准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县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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