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是以专业创造价值、以服务积累信誉的领域,人才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既是行业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基本保障。结合论坛主题,我就促进新时代证券行业人才全面发展,分享几点体会与思考,与大家交流。
一、证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踏上新征程取得新进步
功以才成,业以才广。证券行业机构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通过连接融资端与投资端发挥枢纽作用,成为人民共享经济增长成果的重要渠道;证券服务面向实体经济、面向千家万户,决定了证券人才素质既要重视“才”的锻造,更要重视“德”的养成,只有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人才队伍,才能担当起建功新时代的历史使命。从1999年实施的第一版《证券法》开始,就对证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规范,经过20多年的不断完善,证券行业逐步形成了以《证券法》为基础,以《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规范体系。2020年实施的新版《证券法》,明确要求“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落实《证券法》要求从个人品行、任职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对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予以细化,区分人员岗位和职责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经营机构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证券业协会配套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建立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和持续执业记录、诚信声誉信息相结合的登记管理制度,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执业声誉激励与诚信约束机制。
截至2022年10月末,在协会登记的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7.95万人。近十年来证券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升、优化,其中,证券投资分析师人数由2965人增加至4029人,增幅26.41%;证券投资顾问人数由26543人增加至76634人,增幅高达188.72%;保荐代表人数量由2404人增加至7800人,增幅高达224.46%。2021年从事投行业务人员规模增长约13%,平均人数为325人,7家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人员配置超过1000人,其中,从事股权、债券融资业务人员合计占比超过投行人员总数的70%;2021年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研究及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业务的人员分别增长12%、24%、15%、4%和17%;近年来,证券公司高度重视合规风控工作,2021年内控人员规模增长近9%,在内控条线中合规与风控人员合计占比超过70%;近两年证券公司信息技术人员均保持15%以上增幅,2021年达到20%。
二、证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担当新使命迈向新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目标任务,证券行业担当新使命,在迈向新目标的新征程上,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突出以专业创造价值。专业是证券从业人员立身之本,也是合格证券行业人才的身份证明。首先证券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基础知识,通过专业水平测试,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基本技能;其次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通过实践锻炼和培养,久久为功养成专业主义精神、合规风险意识,以工匠精神、长期目标为客户创造价值,克服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心态;其三证券从业人员不是从事“推销员”角色的简单劳动,而是要在专业服务中带来客户价值增长,必须掌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专业本领,在“量身定制”中体现专业能力,在解决“疑难杂症”中体现专业水平,在为客户创造价值中体现专业价值。
二是突出以责任形成声誉。责任是证券行业行稳致远的“压舱石”,证券从业人员应当审慎履行专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珍视执业声誉、厚积声誉资本。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全面实行注册制的关键环节,也是健全资本市场功能的基础设施,证券从业人员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机制”的执行者,在投行业务中应当认真履行核查把关的专业责任,在财富管理业务中应当认真落实为客户负责的信义义务。新版证券法、刑法修正案等进一步健全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罚则体系,强化全方位立体追责机制,形成过责相当的问责体系,执业责任履行状况将成为证券从业人员重要的声誉资本。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实施从业人员分类登记、专业水平与执业信息管理、项目执行质量评价等市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引导行业及从业人员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履行社会责任与业务良性发展相融合,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公益,促进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责任的行业治理体系,形成执业责任的声誉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是突出以服务建立信任。服务是证券行业基业长青的“生命线”。证券公司作为连通投资与融资两端的核心中介,服务面向实体经济和千家万户,应当把服务着力点放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上,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聚焦服务“硬科技”、创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需求,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聚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推动财富管理和买方投顾业务发展,以客户为中心精细刻画不同客群特征,借助数字化赋能,发挥证券行业不同业务线的产品创设优势,更好服务客户财富管理差异化需求,探索建设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的人才团队,打造具有买方服务理念和标准服务体系的高水平投资顾问队伍。
四是突出以质量赢得竞争。执业质量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人是质量致胜的根本。随着全市场注册制的推行和资本市场功能的健全,证券行业发展生态将从“数量竞争”转向“质量竞争”转变,证券中介服务方向将从“可批性”向“可投性”转变,人员素质与执业质量将形成密切正相关关系,甚至成为决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建立以执业质量为导向的绩效考评制度,是证券公司在新发展阶段担当新使命的必然要求;在以执业质量为导向的治理体系中,专业水平与执业行为并重的要求更加突出,执业信息与执业声誉持续积累的特点更加突出,因此,应当从公司治理和行业治理两个层面,进一步优化人员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人员执业全过程信息记录数据库,建立从初始水平登记与持续执业记录全链条、多维度、全周期的信息记录,实现人员执业信息管理的集中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形成执业质量与执业声誉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推动证券行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新实践
证券行业治理是涵盖行政监管、自律管理、公司自治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体,三者相互补位、有效衔接,在行业人才培养中形成治理合力。近年来,协会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履行“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能,坚持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的差异化定位,以文化引领、专业培养、责任担当、声誉激励为向导,推动证券行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
一是加强文化引领,推动形成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发展理念。2019年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以来,协会先后发布了《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办法(试行)》等自律规则,引导证券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发展方式和行为规范深度融合,与人的全面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党建工作要求和专业能力建设有机结合。3年来,行业文化建设百花齐放、气象万千。116家证券公司公布展示文化建设配套制度建设与提升计划;50多家证券公司将文化建设纳入公司章程;53家证券公司明确在绩效考核中增加文化建设相关指标,79家证券公司设立了文化建设专项经费;71家证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接受媒体访谈,发表文化建设研究文章近200篇。34家证券公司被评为2021年度行业文化建设A类、B类公司,获得证券公司监管评价加分。
二是加强专业培养,发挥自律管理先行一步的示范作用。随着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深化,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对业务标准、业务规范的专业需求在不断加大,今年以来围绕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规定,协会组织行业专家配套制定了6个方面的业务标准和业务规范,为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树立“怎样做对”、“怎样做好”的专业标杆和示范标准,持续发挥自律管理的补位、平衡、传导作用,推动形成原则性规定和操作性细则兼具的业务规范体系,引导从业人员围绕保荐、定价、承销提高专业能力;同时以业务项目执行和专业操守执行为评价基础,建立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体系,将保障执业质量的三道防线责任明确到人,构建从业人员专业声誉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从业人员形成崇尚信义、忠实责任、专业致胜、声誉至上的执业理念。
三是加强责任担当,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协会从中介机构专业责任、社会责任等方面完善行业责任体系建设,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为导向,在各个证券业务条线初步建立起体系化、模块化的自律规则体系,创新运用管理性规则、指导性规则以及示范实践等多种规则形式,发挥自律管理先行一步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厘清中介机构职责边界,促进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勤勉尽责,引导证券公司发挥好“看门人”作用。同时发挥自律规则“指挥棒”作用,督促行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截至目前102家证券公司结对帮扶343个国家级脱贫县,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
四是加强声誉激励,引导形成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发布《证券行业诚信准则》《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着力搭建以诚信准则、声誉风险防控、声誉信息管理等基本规则为基础,以各类业务具体执业标准、操作指南为支撑的分类分层执业声誉管理规则体系,丰富和细化正负面执业声誉信息类型和内容,依托协会会员和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完善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搭建具有公信力的执业声誉信息归集展示平台,提供执业声誉信息多维度查询,引导形成珍视执业声誉的行业生态,推动形成对从业人员的诚信约束、道德约束、声誉约束、市场约束。新版《证券法》实施以来,协会累计记录从业人员违法失信信息1310条、其他负面执业声誉信息751条、表彰奖励及其他正面执业声誉信息491条;对于存在负面执业声誉信息的从业人员,协会要求所在公司提出具体方案予以特别管理,并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予以重点关注,引导形成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