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国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2023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们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邹澜表示,由于理财收益率、房贷利率等价格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居民使用存款或者减少其他投资提前偿还存量贷款的现象大幅增加。此外,他认为,提前还贷现象增加与存量房贷利率处于较高水平相关。
央行表态后,有记者联系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银行客户和信贷经理,他们中的多数回应称,关于存量房贷降息,“没有接到相关政策,仍按照原有签订合同的利率来执行还贷政策”。
居民“提前还贷潮”从去年以来就备受关注。对此,邹澜在日前的发布会上表示,“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同期商品房销售规模直接相关,还款则是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或者其他资产的配置调整。”
他表示,“这种现象对住房需求并不构成影响,它是一个居民资产配置的调整。”他解释道,尽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了0.45个百分点,但因为合同约定的加点幅度在合同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前些年发放的存量房贷利率仍然处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这与提前还款大幅增加有比较大的关系。
邹澜还介绍,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3.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发放超过5100亿元,对住房销售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上半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18%,比上年同期低107个基点,亦是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
据21财经报道,“综合来看,(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短期内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首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贷款受《合同法》的保护,法律对贷款的利率和贷款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其次,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甚至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房贷属于优质资产,如果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会冲击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同时,目前对大型国有银行的考核中,对利润和资产收益率都是强化的。因此,综合来看,银行下调存量贷款利率的动力并不充足。不过不排除部分银行,尤其是存量房贷规模较大的国有银行,会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为了提振消费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明源不动产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艾振强进一步提示,“一刀切”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会带来三个问题。
一是如何界定存量,如果表态之前都算存量房贷,或导致近期新贷的本来就很低的房贷利率变得更低,会导致很多人对政策不满;
二是每个城市的房产政策调控力度不同,房贷利率存在差异,市场发生了变化,调控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一刀切”就破坏了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
三是每个银行的基本面不一样,如果“一刀切”的话,部分实力较弱的银行可能承受巨大的压力。